獅情畫藝 攝影徵件








獅情畫藝 攝影徵件

捕捉美的瞬間
每張照片的背後都有個想像觀眾訴說的故事,按下快門的手忠實地記錄心中那一刻的悸動,瞬間即成永恆,不論是居民間的同甘共苦、農民豐收的雀躍,亦或是獅頭山傲然挺立的姿態,皆將為這一幕動人心弦的畫面留下永恆的印記。

身臨其境的導覽
藉由舉辦攝影徵件暨攝影計畫集活動,挖掘每個人心中的獅子鄉並集結成冊,分為「人文」、「產業」、「風景」3大類別,不同以往敘述文字較多的觀光導覽書,而用以大量照
片搭配一點文字呈現,引人入勝的情境令人神往,帶領民眾認識獅子鄉不同的樣貌,走過每一寸土地。

行銷獅子鄉
出版《獅情畫藝》攝影集,將獅子鄉的人文、產業與風景化為一張張照片流傳於世,讓部落的精神永不消逝,不管曾經是否駐足,依然能透過本書體會當時的感動,每張相片似乎都呼喚著:「來獅子鄉玩吧!」吸引民眾來此遊玩,進而促進觀光產業。

辦理單位
指導單位: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、交通部觀光局、教育部體育署
主辦單位:屏東縣政府
承辦單位:獅子鄉公所
協辦單位:立法委員簡東明國會辦公室、獅子鄉民代表會、屏東縣警察局枋寮分局、屏東縣衛生局、屏東縣原鄉部落產業文化推廣協會、獅子鄉部落健康營造推動委員會、獅子鄉衛生所、各社區發展協會、各村辦公室、屏東攝影協會、鄉內各產銷班、鄉內各工作室(坊)、鄉內各級學校

攝影徵件辦法
(一)參加資格:不拘。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

(二)徵件日期:
攝影日:限101年1月1日起至103年5月20日止
收件截止日:103年530
入選公告日:103年6月1日

(三)投稿方式:一律郵寄報名及投稿,寄至屏東縣獅子鄉公所(地址:屏東縣獅子鄉楓林村2
巷26號;電話:08-8771129)郵戳為憑,信上須註明「獅情畫藝 攝影徵件」及姓名。

(四)繳交資料:
1、報名表件【附件一】
2、授權切結書(須親筆簽名)【附件二】
3、相片原檔光碟
4、8X12吋相片

(五)作品內容:(繳交作品不得退還)
1、以「獅子鄉」為主題分為人文、產業、風景組+300字以內的文字說明
2、需為本人原創、合法之攝影作品,且必須是單張不連作、不得使用任何軟體增減原始檔案內容或違背事實,以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為限。
3、限於101年1月1日起至103年5月27日止的攝影作品,景物得現今還存在。

(六)作品規格:
1、相片原檔光碟,800萬畫素以上,解析度不得低於300dpi,命名格式為「編號 作品名稱」。
2、以相紙沖印或輸出邊長8X12吋之彩色相片,正面註明作品名稱及編號。

(七)購入方式:
1、作品經入選後,每張照片以1000元購入,共45,000。
2、入選者須將本人之身分正反面影本 郵局(或銀行)存摺影本 寄至主辦單位,經主辦單位核對身份無誤後,史發予獎金至入選者之帳戶。

(八)權利說明
1、凡作品經獲購入者,著作權人需將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獅子鄉,為不限區域、時間、方式及次數之利用,同意獅子鄉再授權第三人利用,另應保證交付獅子鄉之相關著作,無侵害第三人權益,如有侵害第三人權益者,應負責處理,如因此致本鄉受損害時,應負賠償責任。
2、攝影者傴保有著作人格權。

報名簡章與報名附件請點此下載

※到底獅子好芒各項系列活動內容,以獅子鄉公所公佈為準※